公安部发布无人机违法行为处罚标准

近日,公安部发布了《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,旨在规范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处罚裁量权。该基准分为“总则”“一般适用规则”“具体行为的裁量基准”和“相关规定”四个部分。

在“具体行为的裁量基准”中,文件详细列出了五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,包括“未经实名登记飞行”、“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操控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民用无人机”和“模特航器在禁止飞行区域内飞行”等。基准规定,公安机关针对违反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行为将适用此处罚标准;如行为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此裁量基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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